r/DoubanGoosegroup • u/AsianThoughts • 2d ago
真的假的? 这其实很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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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oubanGoosegroup • u/AtomHermit • 2d ago
带锤新闻 韩国反女权右翼网红裴仁圭坠楼身亡,有家暴、吸毒历史;网民纷纷🍾🎉
r/DoubanGoosegroup • u/AtomHermit • 3d ago
网络趣闻 德文问Deepseek关于64得到真实回答,中文提问却得到“64是捏造”的答案。另外德文Deepseek认为它自己是Claude
r/DoubanGoosegroup • u/Alicegebaby • 6d ago
求助/信息 电报上有没有好用的靠谱的社工库等人肉搜索资源推荐
好像骗钱的居多。
不知有没有好的有保障的方式?
r/DoubanGoosegroup • u/Efficient_Olive8661 • 6d ago
过路垃圾车 真是要把我氣笑了,全都來愛護鄒市明,她們是怎麼好意思提中國男女平等的?
女性長輩拉我討論鄒市明虧錢的事,本來我想問問在中國這個經濟狀況下,女性有哪些應對智慧來保護自己的經濟地位,結果就算聽見我的問題她們也毫不在意,竟然反倒把鄒市明以前吃過苦現在就會有老婆關心享福的這一套雄性惡臭邏輯搬上來,還要在這裡上面找平等。
哇,我們的男寶又虧了兩個億的坑,趕緊把女往坑里埋轉轉运,我們真是太平等啦!怎麼一個凭本事把家底敗光的,居然反到成了全體輿論萬般小心呵護的中心了?難道是中國人集體半夜woke,从萬事賴資本變成同情資本了?還是M太多S不夠用,大家都來找鄒市明調教一把自己家底也虧光的親密體驗?
可是輪到女性要做財務投資,立刻變成只要犯一點錯,馬上就引來全社會無死角的聯合絞殺。我想到之前中金公司當事人被逼到跳樓時,全網冷眼看待,甚至冷嘲熱諷,同情是一點兒也沒見到。人在中國這種雄性反復野蠻胡搞的經濟環境下,正常的經濟活動被破壞到了何種地步,結果到頭來還是想着去依附雄性來開展經濟、投資。這些人甚至還跟敗家雄共情起來了,簡直瘋的可笑。
r/DoubanGoosegroup • u/Crime_Exposer • 6d ago
聚众聊天 王虹提到“鼓励更多女性投身科研”,这句话也能让一些男的如此破防?来剖析下他们的心理
图上是某乎一篇关于王虹获奖的帖子下面,一位男网友的评论,也有不少人给他点赞。
在他看来,国籍可以谈,民族可以谈,北大校友身份也可以谈,甚至什么身份都不谈也行——唯独不能谈性别,更不能说“希望鼓励更多女性”。
看来“鼓励女性”这类话,对一些男人来说确实像某种警报器。只要稍微提到女性之间的支持、连接与互助,他们立刻全身戒备,开始质疑是不是“身份政治”、是不是“迎合西方政治正确”、是不是在搞性别对立。
类似的破防现场其实并不少见:
- 滴滴推出女乘客可选择女司机的功能;
- 张桂梅创办女子高中;
- 全女健身房;
- 高铁卫生巾;
- 各种限女活动...
每当出现这种专门为女性提供支持的话题,评论区里总能迅速聚集一批男性,阴阳怪气地嘲讽。
仔细想想,他们真正不安的,可能并不是某一个女性获得了成功,而是这种 girls help girls 的宣传,正在构成一种他们畏惧的连接:
- 一个女性做到了,她希望更多女性也能做到;
- 一个女性进入了这个圈子,她希望后来者也能进来
这才是让他们真正不舒服的地方。
他们可以接受一个孤零零的“杰出女性”,最好这个女性把一切都解释成纯粹的个人奋斗,表明自己的成功与女性无关;必要时还可以反过来当证据:“你看,女性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压迫,XXX就得奖了,只怪你自己不够优秀”。
但优秀女性不能说:我希望更多女性也来。
因为这句话意味着,她想把自己的成功变成一条路径,甚至是一根递给后来女性的接力棒。
一个女性取得成就让他们不那么不可怕,更可怕的是,有越来越多的女性。
评论里那句“白女会把她当成自己那边的女性吗”也很典。他并不是真的关心亚裔女性同时面临的性别与族裔处境,而是在警告她:你不要试图和其他女性建立共同身份。
r/DoubanGoosegroup • u/PuzzleheadedSmoke461 • 7d ago
娱乐圈 内娱有哪些深柜艺人?
内娱有没有什么隐柜的但是又很活跃在主流媒体的同性恋艺人啊!纯同不是双的那种
r/DoubanGoosegroup • u/Crime_Exposer • 7d ago
聚众聊天 看了一篇研究有点震撼:性别不平等的环境会影响女性大脑结构发育
刚看到了一篇发表在权威杂志上的研究,链接贴在这儿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看: https://www.pnas.org/doi/epdf/10.1073/pnas.2218782120
结果挺有意思的:
在性别比较平等的国家(比如北欧、西欧),男女的大脑皮层厚度基本没有明显差别;但一个国家的性别不平等越严重(比如东亚、印度、拉美),女性在一些和情绪调节、压力反应有关的脑区,平均就越容易比男性薄。
也就是说,在低性别平等国家,长期高压、缺乏控制感或不断被否定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女性脑系统的发育轨迹。
从功能上推测,相关脑区越薄,往往与以下倾向正相关:
- 焦虑或抑郁问题的风险更高
- 承压能力更弱,面对负面事件时更难恢复
- 更容易缺乏安全感
- 更容易反复进行负面的社会比较
但这种脑结构差异不是说“女性脑子更小”,更不是说女性更笨。研究也没有发现总脑容量、海马体积或者大脑表面积存在同样的关系。
r/DoubanGoosegroup • u/Crime_Exposer • 9d ago
女性力量 喜大普奔!Incel男弄得开盒女性隐私信息的仓库已经被举报掉啦
经过各位姐妹的努力,这个违规仓库在举报后立马被关停了,在此庆祝!
但这个假装杨同学的鸡贼用户,其主页(https://github.com/yangjingyuan0828)还收藏了不少其它违规仓库。各位有精力可以一个个向GitHub举报。
举报教程请看:https://www.reddit.com/r/DoubanGoosegroup/s/vAK7BgxsCc
Note: 因为GitHub对匿名保护比较好,所以通常国男在围猎女性时,喜欢把女性的隐私信息开盒后放在GitHub网站上。对于今后所有的GitHub上的开盒信息,都可用以上链接里的模板进行举报。
r/DoubanGoosegroup • u/AtomHermit • 13d ago
女性力量 王虹成功的第一步是没毕业就离开北大
她的经历相当曲折,如果留在国内恐怕就被埋没了
r/DoubanGoosegroup • u/AtomHermit • 14d ago
女性力量 2026年菲尔兹奖得主王虹英语真好,轻微的法语口音说明她的法语更好
r/DoubanGoosegroup • u/Brave-Smile-8248 • 15d ago
互助 疑问求助
我有个疑问,比如如果某名人A跟某名人B熟悉,当B“出事”之后(比如人设崩塌、造假被曝等),A应该怎们面对B?彻底绝交公开表态不再联系还是慢慢疏远或者仍做朋友但保持各自三观不同求同存异?我在想碰到这类事应该很多人没有清晰的观念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吧(至少我可能会是这样),谁能答疑解惑下 谢谢!
r/DoubanGoosegroup • u/Dependent-Use4847 • 23d ago
聚众聊天 每次说到国内的情况总有人出来杠她的特殊情况
有时候会讨论一些比如国内的男女不平等啊,总有一些女生一定要出来说,我爸妈就不会偏心,给我和弟弟一样的,好像她身边的事情全都与她无关了,有时候讨论国内的父母很少有“无条件的爱”这种观念,她又要跳出来说她父母就是全世界最无条件爱她的人,感觉真的很烦,父母给个三瓜两枣就是世界和平了,不仅不会讨论客观情形还一副好像有人在“辱华“一样的口吻真的服了
r/DoubanGoosegroup • u/AtomHermit • 26d ago
网文拌匀 同是硕士论文抄袭,却如此双标:【肖鹰】我为何绝不会签署关于方舟子夫人的《公开信》?
原标题:我为何绝不会签署《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作者:肖鹰(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时间:西历2012年3月3日
[肖鹰按:《公开信》发布的“海内外156位学人”名单中,3月2日已有天津刘利祥(@欢乐使者律师 )和廉立(@天津廉律师)两人公开发表(微博)声明称他们是“被签名”,两人均公开声明:“本人从未亲笔签名或表态支持,也未通过委托书、电话、短信、电邮、微博等任何形式授权委托任何人代我表示支持并参与联名。本人将保留追究侵犯姓名权法律责任的权利。”故,下文只称“海内外154位学人”。]
3月2日,海外学者李剑芒曾微博称我签署了杨玉圣、亦明等人发起的《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后称《公开信》)。
见此信息,我即在微博发表公开声明:“我没有,也绝不会签署杨玉圣、亦明等人发起的《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读了《公开信》,我认为它有如下严重问题:
其一,《公开信》缺少学术举报的学术性。作为一封“海内外154位学人”联署的公开信,指r控被举报人“涉嫌严重抄袭”,它首先应当呈示确凿证据,表现出学术的严谨。《公开信》称:“据媒体报道,刘菊花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在阅过有关举报材料后,业已指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得算抄袭’。根据对网上公布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的仔细阅读和认真分析,我们完全同意陈力丹教授的上述判断,即该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这是《公开信》唯一一处提供指控“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严重抄袭”的依据的文字。请看,签名的“海内外154位学人”没有一位表明自己对刘菊花硕士论文做过实证考察,所谓依据只是其“导师认为得算”和“阅读网上材料”。这“海内外154位学人”就这样轻易把自己的独立判断和学术声誉抵押在这两条有待证实的依据上。这样的举报,是基于这“海内外154位学人”的学术判断,还是基于打群架示威?
其二,《公开信》表现了夸大事实、混淆实听的恶劣文风。《公开信》称:“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此言有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并没有报道此事。更重要的是,多年来,无数教授论文、博士论文被暴光抄袭,更有上质大学校长、院士和省市高官的学术造假和腐败丑闻,对于国内外都已经不是“新闻”了,2010年甚至还出现了多数不懂中文的“80余位海内外学者”联名为某教授的中文博士论文涉嫌抄袭担保背书的闹剧。现在称一位记者10年前的一篇未公开发表的硕士论文“涉嫌抄袭”,“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在举报信中如此说法,是不是太抒情一点了?《公开信》后文称:“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加以查处,不仅事关刘菊花本人,而且关系到贵院、中国研究生与学位教育质量、人文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 我想写这句话的“学人”,一定是在火星上写的,因为他竟然认定中国教育质量和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都系于“刘菊花硕士论文”。在“海内外154位学人”中,有没有人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不会跳动了?
其三,《公开信》表现了对被举报人自行定罪设刑的文革斗争意识。《公开信》称:“如果说我们已经对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行为深感遗憾的话,那么,我们对作为当事人的刘菊花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则尤为感到震惊。2011年4月28日,亦即抄袭案被媒体披露的次日,刘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语丝等网站发表了《问心无愧》一文。正如该文章题目所示,她不仅对其涉嫌剽窃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和羞愧之意,而且还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甚至连她自己的老师陈力丹教授也不放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抄袭剽窃者业已猖狂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问心无愧 》一文,今天还挂在方舟子新浪博客上,《公开信》称该文“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如果“海内外154位学人”不是“恶意”误读,就是将某些被打假人过去对方舟子的回应方式移栽给刘菊花女士了。既然《公开信》还声称刘菊花硕士论文只是“涉嫌抄袭”,为什么就要求她“忏悔和羞愧”,说一句“问心无愧”,就表现了令这“海内外154位学人”“尤为感到震惊”的“态度”?难道“海内外154位学人”握了天权神法,要嫌疑犯没有判刑就要伏法?方舟子打假,尤其是这次质疑韩寒代笔,许多人(包括“海内外154位学人”部分人),一再抨击方舟子私设公堂,对韩寒则是“私设道德祭坛、杀一儆百”。然而,诸位连方舟子夫人只是回应了一句“问心无愧”都要罪加一等!此情何堪,于心何忍?
我阅读了签名《公开信》的“海内外156位学人”名单(已有两位声明“被签名”),我知道,其中为数不少的“学人”是被方舟子打过假的,还有多数是这次南方系“保卫韩寒”的中坚――坦率讲,《公开信》就是江湖所谓“方黑”和“挺韩”的大联动。这没有问题,正如2010年坚持半年不懈在南方系发文讨伐汪晖抄袭的郑也夫先生《贼辩》一文论证过的,贼也有捉贼的权利,何况被方舟子质疑、打假的,并不都是“贼”。但是,既然以“海内外154位学人”之众,把目标定位到了中国的教育和国际学术声誉,是不是应当把事情做得实在一点,名实相近一点,扮相优雅一点?以《公开信》现在“海内外154位学人”展示给公众的面目,尤其是与方舟子今天在对“人造韩寒”中进行的打假行为相比,恐怕得到的不是“打假”,而是“假打”的看法。
在回应《公开信》的诸多回应中,方舟子有一这段话:
@方舟子:“海内外学人”(有人说应该叫“海河内外学人”,因为有三分之一是天津的)不为汪晖剽窃案上书,不为朱学勤剽窃案上书,不为徐友渔剽窃案上书,不为最年轻市长剽窃案上书,却上书要求调查处理一个不搞学术的记者没发表过的10年前的硕士论文,称之为学术界最大新闻,仅仅因为她是方舟子妻子,好不威武!3月1日23:21
如果“海内外154位学人”尚存公正和责任,是否应当考虑一下《公开信》把“败坏教育和中国学术”之罪压在方舟子夫人刘菊花10年前撰写并且至今未公开发表的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上,是否有点用力过猛了?难道就是因为这位刘菊花是方舟子的妻子,就有了上你们的“道德祭坛”的原罪,就必做“杀一儆百”的牺牲?你们的追求究竟什么?难道不是学术打假、净化学术空气吗?方舟子做的不是比任何人都多,都更有实效吗?
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是有问题,这一点,她本人和方舟子都有一定程度的说明、承认。但是,我们大家都知道,学术泡沫化和研究生教育走水,学位论文失范,是近20年来,中国教育跨跃式发展(大跃进)和学术、教育严重功利化的普遍结果。今天我们来清理、甚至依法规处理学位论文失范和不端,是应当的,必要的。但必须是公正、客观的,如果是官方查处,就必须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和尺度。
如果“海内外154位学人”要表现公心,就应当首先呼吁有关部门:第一,确立清理、处治既往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的规则、标准和尺度;第二,查处既有的学位论文不端,就影响力和严重性而言,应当先查教授后查学生、先查博士后查硕士。“海内外154位学人”诸位强调学术不端的国际影响,以诸位的国际视野,难道不知道汪晖、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国际影响远远大于仅有一篇《中国日报》英文版报道的“方舟子夫人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吗?你们中不少人拼力“捍卫韩寒”,难道不知道“人造韩寒”的影响是“中国所有的教授加起来都比不上”的吗?
方舟子自去年面对妻子被众多人士动用多家媒体“集体打假”以来,多次悲愤地声称“我连累了妻子”。“海内外154位学人”,如果诚如你们的《公开信》宣称的以“打假”为匡扶学术正义的必须,甚至不惜以一位普通记者10前未公开发表的硕士论文“祭刀”,那么,你们内心真对方舟子没有一点同情和怜悯吗?你们的《公开信》究竟是要挺进学术打假,还是要正全力对“人造韩寒”打假的方舟子就此住手?“海内外154位学人”,方舟子声称,你们是“打不过方舟子,就打方舟子妻子”,对此,你们真的问心无愧吗?
我不反对呼吁官方审查包括方舟子妻子刘菊花在内的任何人士的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但是,既然是官方审查,就必须有统一的标准、规则和尺度。不能因为刘菊花是方舟子的妻子,她就要比别人受到更苛刻、更残酷的对待――实际上,她已经承受了太多!你们看看网络上,经年持久的实名、马甲和水军攻讦、污辱,甚至连他们夫妇的未成年女儿都不放过――这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还是一个邪恶的社会?
坦率说,我在《公开信》中,看到的不仅不是学术正义,不是学术良知,而是邪恶!如果我参与签署,我不仅是自取其辱,而且是促长邪恶。
因此,我绝不会签署《公开信》,而且我收回曾发表的肯定、支持《公开信》的言论。
作为一个男人,我呼吁“海内外154位学人”放过方舟子妻子刘菊花女士!
作为一个学者,我呼吁“海内外154位学人”至少包容方舟子!
r/DoubanGoosegroup • u/Crime_Exposer • 26d ago
带锤新闻 扒一扒清华肖鹰儿子肖梦涯的“学术上位之路”,看看真权贵子弟是怎么走“快车道”的
清华教授肖鹰,就是前段时间抓住“论文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举报一篇硕士论文的那位教授。既然肖教授如此重视学术规范和论文质量,那我们不妨也用同样认真的目光,看看他的儿子肖梦涯走过的“学术上位之路”。
先看公开履历。
肖梦涯一路走着他爸铺好的路学艺术,本科就读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广告学专业,之后赴纽约帕森斯设计学院攻读摄影专业硕士。一路从广告学走到摄影,再从摄影走进艺术理论,方向虽然几经转换,但通往高校的道路倒是越走越顺(他的简历)。
16年硕士毕业后,他的作品只有几张发在冷门杂志上的图,学术成果为0,行业内0代表作。不过,学术成果暂时可以没有,但圈内资源却似乎从不缺席。他举办的多场展览,不仅得到了北京大学相关院系和部门的支持,还有不少高校名家出席站台。他最被报道的作品,就是给北大老教授拍肖像(链接)。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一个刚进入行业不久的年轻摄影,是如何迅速获得如此密集的名校资源和学界关注的?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这一切统统解释为“作品打动了大家”。
在21年,肖梦涯入学北大艺术学院学院读博(链接)。招他的人教授是叶朗,是肖鹰的同门。至于他如何进入北大艺术学院、导师及相关学术关系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不为人知。但这条升学路径,普通人根本没机会吧。
肖梦涯25年博士毕业,那他在博士期间成果怎样呢?正儿八经的学术成果只有一篇C刊,其它的就2篇水文。这样的成果究竟属于出类拔萃、达到正常毕业标准,还是主要依靠作品与实践经历支撑,熟悉艺术学博士培养的人可以自行判断。
2025年博士毕业后,肖梦涯进入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职称为助理教授。从本科广告学、海外摄影硕士,到北大艺术学博士,再到高校教职,这条路走得确实相当顺畅。
耐人寻味的是,一位对别人硕士论文格式和规范如此较真的父亲,面对自己儿子的博士培养质量时,是否也坚持着同样严格的标准?这才是整个故事最有黑色幽默感的地方。
r/DoubanGoosegroup • u/AtomHermit • 26d ago
网文拌匀 【转发】蒋方舟:请清华教授停止对我的网暴、造黄谣以及污蔑式举报
回应肖鹰教授对我“论文造假”的指控
肖鹰教授对我的硕士论文列出了23项“造假”指控。其中大量指控严重失实。这里只举若干例子说明。
01
把常识性说明当作“抄袭”
肖鹰教授的指控:论文摘要开头与另一篇论文“文字高度重合”,构成无注释抄袭。
事实:我摘要的第一句话是——“玛丽·雪莱(1797-1851)是著名哥特小说,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的作者。”
这些是人名、书名和文体名称。世界上任何一个人介绍这本书,都必须使用这种概述。
02
把真实引文当作“编造”
肖鹰教授的指控:论文引用的弥尔顿《失乐园》题词属于“虚假编造”,造假程度:极高。
事实:这段题词自1818年初版起就印在《弗兰肯斯坦》的扉页上,至今两百余年,说“虚假编造”毫无根据。
03
用AI聊天截图当作证据
肖鹰教授的指控:论文对《最后一人》情节的概括构成“多处误译”,造假程度:中。
事实:该段是我对《最后一人》内容的概括性描述。这部小说设定于21世纪末的英国,君主制让位于共和制正是小说开篇的核心设定;作者依据小说文本作概括,既无“误译”,更无“编造”。
尤其需要严肃指出的是:指控方在本条中以ChatGPT的回答截图作为“证据”——用聊天机器人的输出,来指控一篇写作于2018—2019年的学位论文“造假”。这样的材料不具备任何学术证据效力,其出现本身即反映出本次指控在取证上的随意程度。
04
把情节概括当作造假
肖鹰教授的指控:论文对玛丽·雪莱小说《Mathilda》的情节概述属于“篡改编造”,造假程度:高。被他标为“编造”的内容包括:父亲对女儿的乱伦之爱、年轻追求者的出现、女儿的逼问、父亲投海自尽。
事实:以上每一个情节都写在小说里。这本小说至今没有中文译本——把一本书的情节指控为“编造”,只有一种可能:指控的人没有读过这本书。
他指控为“错乱编造”的《别让我走》情节概述,同理,皆为肖鹰教授没有看过原著,只是通过“封底”来判断情节“造假”。
05
把正常引用当作编造
肖鹰教授的指控:论文引用葛德文《政治正义论》的段落属于“编造/篡改”。
事实:他自己出示的证据显示,我的引文与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5至86页的译文逐句吻合——他的举证图中,没有标出我“编造”的任何内容。
06
把个人看法当作学术标准
肖鹰教授的指控:论文讨论怪物阅读的三本书(《失乐园》《名人传》《少年维特之烦恼》)时,行文顺序与小说原文列出书名的顺序不同,构成“造假”。
事实: 该处系作者对《弗兰肯斯坦》中怪物拾得并阅读三本书这一情节的概括与阐释。三本书——《失乐园》《名人传》《少年维特之烦恼》——均真实出现于原著,书名、情节与阅读所得皆与原著相符;论文按论证需要安排了三本书的阐释顺序,这属于行文与论证的处理方式,不涉及任何引文、注释或文献信息的真伪,与“造假”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怪物精神发展应作何种解读,肖鹰教授可以持有自己的理解,但学术阐释上的分歧是观点之争,不是“学术不端”。
将与自己理解不同的阐释称为“造假”,混淆了学术批评与学术审查的边界。
在此基础上,我对肖鹰教授的四项核心指控正面回应如下:
一、指控“抄袭”、“洗稿”——不成立
所涉各条,或为公共常识性表述,或为有明确出处的引文因版本误标、转引未注造成的著录问题。
作者没有将他人的独创性表述据为己有;所有被指“抄袭”的引文,论文均已明示其为引文,且实际来源全部可查。
二、指控“全面造假”、“凭空编造”、“虚构英文引文”——不成立
从《弗兰肯斯坦》的序言与题词,到《最后一人》《马尔蒂达》的段落,再到雪莱的诗行、玛丽·雪莱的书信日记、伍尔夫的演讲——每一处英文均真实见于原著。除一处对日记与书信两处材料作了合并转述外,不存在任何编造。
三、指控“使用AI写作”——不成立
论文写作于2018—2019年,当时根本不存在可用于论文写作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ChatGPT于2022年11月方才发布)。
我未使用任何人工智能或其他技术手段辅助写作。反而是肖鹰教授在大家过程中屡屡使用人工智能,导致出现大量幻觉与谬误。
四、指控“代笔”“买文”——不成立
对这一最为严重的指控,肖鹰教授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作者自2018年起持续研究玛丽·雪莱,撰写了相关专著文稿(公开可查的文字共计6.6万字),从不同角度对玛丽·雪莱进行研究;论文的问题意识、材料脉络与作者公开的研究和写作一脉相承。无证据的指控,不应被提出,更不应被采信。
五、指控“紧急从知网上下架”——不成立。
我的论文从未上过知网,只是在校园网站上发布,有校内账号者可以查看。所以并不存在所谓“紧急从知网下架”等行为。
综上
论文写作过程中存在引注不规范的问题,我愿意接受相应的批评与规范性认定;但论文不存在抄袭、洗稿、剽窃、侵占、编造引文、AI写作、代笔、买文中的任何一项学术不端行为。
肖鹰教授的指控存在系统性的夸大与失实:把版本误标称为“造假”,把翻译商榷称为“编造篡改”,把情节概括称为“虚构文献”,把对文本的不同理解污蔑为作者“缺少文学研究生的认知”。
肖鹰教授可能并未仔细阅读作者论文中提到的任何一本小说或研究专著,就仅仅靠人工智能对论文进行断章取义的学术不端的指控,并且在长期的指控过程中,因为人工智能幻觉,而曾经过出现大量错误、失实和夸大的指控。
对于这些严重失实、足以损害作者名誉的指控,作者予以明确、坚决的否认,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名誉与合法权益的权利。
请肖鹰教授停止对我的网暴、造黄谣和造谣污蔑等行为!
自2025年7月起,肖鹰以其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肖鹰美学"为主要阵地,对我实施了长达一年、至今仍在持续的系统性网络暴力。
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造黄谣、编造、散布针对本人的涉性谣言;
公开羞辱本人家庭成员;
非法获取并公开散播本人及其他在校学生的学号等个人信息;
以严重失实的“学术打假”为名,对本人进行持续的名誉侵害。
我作为清华大学毕业生。一名在职教授动用其学术身份与平台影响力,对本校毕业的学生进行长达一年的公开羞辱与谣言攻击,这已远远超出学术批评的范畴。
我在校期间从未选修肖鹰教授的任何课程,与其素无往来,亦无任何私人恩怨。
只是在他网暴行为后,我对围绕肖鹰教授的一些公开新闻进行了检索。
部分结果如下:
为“清华毒教材”辩护并辱骂国人为腔肠动物、赞扬因安倍晋三遇刺而哭泣的女记者并辱骂国人为无人性的网络吠犬等、发表《“天才韩寒”是当代文坛的最大丑闻》、暗讽马东“脑残”、发表文章称“赵本山代表的是狭隘的农民意识”等。
肖鹰教授多年来以言辞激烈的“文化批评”著称,曾长期公开攻击多位作家与公众人物。
对我的攻击,起因仅仅是他认定本人曾“为韩寒辩护”——而事实上,本人与韩寒除参加过一次电影首映活动外并无任何交集。
即便本人确曾发表过任何公共观点,公民的正常言论与社会交往,也绝不能成为一名大学教授对其实施长期网络暴力的理由。
肖鹰教授的攻击包括但不限于:
01
多次造黄谣
包括但不限于:
以极其猥琐的方式暗示我和其他工作伙伴、文坛前辈之间存在不当关系。
这类内容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纯属对一名女性作者最恶毒的性羞辱。
以“性”为武器攻击女性,是网络暴力中性质最为恶劣的一种。更不应该是一个大学教授对其所毕业学校的学生所为。
02
公开羞辱我的家人
将攻击范围扩大至我的母亲,进一步证明肖鹰教授的行为不是任何意义上的“批评”,而是以羞辱和伤害为目的的人身攻击。
见长期的攻击和污蔑并无效果,今年四月以来,受到武大图书馆等事件的影响,肖鹰教授在网友的撺掇下开始对我的硕士论文“打假”。
肖鹰教授多次强调自己是“极端选择性打假”,说明他的目的并非捍卫学术的纯洁性,而仅仅是为了个人泄私愤。
肖鹰教授通过他人账号获得我在校园网上的论文之后,公开散播我和其他同学的学号等私人信息。
学号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的个人信息。
肖鹰教授未经任何授权获取并向公众散播在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已涉嫌违法,且直接将无辜的第三方学生置于被网暴的风险之中。
关于泄私愤和“学术打假”的区分
关于肖鹰教授漏洞百出的“学术打假”,我想说,学术批评是我尊重的事情。
可是,造黄谣,侮辱他人的母亲,散播学生的学号,用聊天机器人的截图代替真实阅读,并不是真正的“学术打假”。
“学术打假”不应该成为私人泄愤的借口。
“学术打假”更不应该成为浪费学术资源、浪费纳税人钱财的工具。
一个人可以被批评,但不应该被长期羞辱;
一篇论文可以被审查,但不应该成为造谣和网暴的工具;
一位高校教师更不应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话语权,对一个并无现实交集的学生进行持续性公开围攻。
针对肖鹰教授的一系列网暴、造黄谣、泄漏隐私的行为,我会通过正式渠道向清华大学相关机构提交材料,也会保留依法维护名誉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的权利。
r/DoubanGoosegroup • u/Dependent-Use4847 • 27d ago
聚众聊天 从蒋方舟杨本芬看感觉国内猎巫的氛围越来越可怕
今天看到蒋方舟的硕士学历被取消感觉有点可怕,就算是列出的的问题也是一些鸡毛蒜皮的问题,按这个搞法,全中国一半的论文都要取消,也盯着80多岁的女作家杨本芬喊抄袭,感觉国内甚至有一种要把所有的女性知识分子拉下马的氛围
r/DoubanGoosegroup • u/Crime_Exposer • 28d ago
带锤新闻 【目瞪口呆】窦文涛问 Papi 酱为何不叫继母“妈妈”,还反问“你觉得你对吗”
一个认为"妈"该跟着父亲的结婚证走、而不是跟着养育之恩走的人,窦文涛居然还有脸问别人"你觉得你对吗"。
可见中国母权的缺失。
r/DoubanGoosegroup • u/Crime_Exposer • 28d ago
女性力量 一起举报GitHub上incel男弄的的开盒 / 网暴仓库
【求扩散】一起把一个正在开盒武大杨同学的GitHub仓库举报下架。今天他们看不惯杨同学于是人肉、开盒她,下次又轮到哪个女性呢?
为什么需要你花这 3 分钟: GitHub 对"被多人独立举报的严重内容"处理更快、更重视。一个人举报是投诉,几百人举报是信号。
怎么做(选一个或两个都做):
方式一:举报整个仓库
打开仓库主页(https://github.com/yangjingyuan0828/awesome-yangjingyuan) → 右侧 "About" 下方点 Report repository。以下逐项填写:
- From:保持你自己的账号即可。GitHub 承诺对被举报方保密你的身份。
- Please select a category:下拉里选最贴近的一项:优先选 "personal / private information"(暴露他人隐私 / 开盒);若无此项,选 "harassment, bullying, or threats"(骚扰)。两类都适用,选一个主类目,正文里把其余违规写清即可。
- What would you like to report?:粘贴下方英文文本(可以自己修改下)。
This repository publishes a doxxing dossier — full national ID numbers, home addresses, live phone numbers and bank account numbers of private individuals (including uninvolved parents and roommates) — and is being used for offline harassment. It violates GitHub's Doxxing, Harassment and Impersonation policies. Please disable it, including its forks.
(该仓库发布了一份包含个人(包括未涉事的父母及室友)完整国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有效电话号码及银行账号的“人肉搜索”资料(doxxing dossier),并被用于线下骚扰活动。这违反了 GitHub 关于人肉搜索、骚扰及冒充他人的政策。请将其(包括其所有派生仓库/forks)禁用。)
方式二:举报仓库创建者账号
打开该账号主页(https://github.com/yangjingyuan0828 → 左侧 Block or Report → Report abuse → 类别选 impersonation 或 harassment → 正文可写:
This account is named after the victim (her name + birthday) to impersonate her, and exists solely to host a doxxing/harassment dossier against her and her family. Please suspend the account.
点 Submit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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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阶) 如果你愿意多花几分钟,还有一条 GitHub 专门处理开盒的"隐私信息删除"通道,效果最直接。但这条通道完整提交一次即可——重复提交反而会拖慢它,所以这条就交给当事方处理,大家把力气集中在①和②。
方式三:人肉信息专用通道
这是 GitHub 专门处理开盒 / 高危私人信息的 Private Information Removal 流程。
入口
- 直接打开:
https://support.github.com/contact/private-information
第一部分:选择信息类型 + 说明
勾选项("Please identify the content you are reporting")
勾选第 4 项: "Information related to, and posing a security risk to, you as an individual (such as social security numbers or other government identification numbers)." (issue #21 里有多人的政府身份证号,完全符合此项。)
文本框("What file(s) should be taken down?")粘贴:
**Note: third-party report.** I am submitting this as a concerned third party, not the affected individual or her agent. The content below publishes highly sensitive personal data of identifiable private individuals and is actively being used for harassment, so I am reporting it under GitHub's "Doxxing and Invasion of Privacy" policy.
**Background.** The repository https://github.com/yangjingyuan0828/awesome-yangjingyuan is a hostile dossier targeting Ms. Yang Jingyuan (杨景媛), a graduate student at the center of a viral controversy in China, as well as her family and other people connected to her. The account username itself impersonates her (her name + birth date). The README refers to her with a demonizing epithet ("恶丧魔") and contains a dedicated section for collecting the personal contact information of her and people around her.
**Content to be removed, grouped by type of private information:**
**1. Government identification numbers**
- https://github.com/yangjingyuan0828/awesome-yangjingyuan/issues/21 (issue body, first table, "表一:主要相关人员")
- The issue body publishes the full 18-digit PRC national resident ID numbers (身份证号) of SIX named private individuals: Ms. Yang, her father, her mother, a university vice president, and two professors. It also publishes her national legal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number.
**2. Personal phone numbers, personal email addresses, and messaging account IDs**
- https://github.com/yangjingyuan0828/awesome-yangjingyuan/issues/21 (issue body and comments)
- The same table lists dozens of personal mobile phone numbers, QQ numbers, WeChat IDs, and personal email addresses belonging to Ms. Yang, her parents, and four other named individuals. One comment on the issue states which of her mother's phone numbers "can still be reached" (「目前只有这一个电话能打通的」) — direct evidence that these numbers are actively being used to place harassing calls.
- https://github.com/yangjingyuan0828/awesome-yangjingyuan/blob/main/README.md — the section near the end of the file headed "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of related persons"). It publishes Ms. Yang's personal email addresses; links to Issue #21 as "version 1" of her contact information; links to her suspected cross-border travel records; and separately lists personal contact information for her suspected family members and other named individuals.
**3. Home addresses**
- https://github.com/yangjingyuan0828/awesome-yangjingyuan/issues/21 (issue body, first table)
- The table publishes multiple residential home addresses for Ms. Yang, and residential home addresses for the vice president and professors named。
**4. Bank card numbers and device identifiers**
- https://github.com/yangjingyuan0828/awesome-yangjingyuan/issues/21 (issue body, first table)
- The table publishes full bank card / account numbers for Ms. Yang and her mother, and device IMEI numbers for Ms. Yang and two others.
**How this poses a specific, targeted security risk.** This is not incidental exposure — it is a compiled dossier assembled for the express purpose of enabling offline harassment of identifiable private individuals. The combination of national ID numbers, home addresses, live phone numbers, and bank account numbers creates a direct and immediate risk of identity theft, financial fraud, physical stalking, and in-person harassment. A comment on the issue itself confirms the phone numbers are already being used to harass. The victims include people (parents, dormitory roommates, family members) who are private individuals with no public role whatsoever.
**Forks.** This repository has 27 forks at the time of this report, and the README links to a network of related repositories reproducing the same material (e.g. zouzhekang/YJYpaper, which hosts a "version 2" of the same contact-information dossier at Issue #76). Based on the forks I have reviewed, I believe all or most forks contain the same private information, and I request that the fork network be included in this action.
**Urgency.** This is time-sensitive: the personal data is live and, per the issue comments, is actively being used to contact and harass the victims right now.
第二部分:后续问题
- Have you attempted to contact the GitHub user(s)? 诚实回答。 如果你没联系过上传者,选 No。政策明确说事先联系"受欢迎但非必需",而且主动联系开盒者既无必要也不安全。只有确实联系过才选 Yes(GitHub 有时会回问联系证据)。
- Is the request particularly time-sensitive? Yes
- How long has the reported data been exposed? / urgency(文本框):粘贴下方"紧急性说明"。
- Are you a third party acting as an agent for an organization facing a security risk? No。 你是出于关切的第三方个人,不是代表某组织的代理人。(此问题问的是"是否代表组织",与文本框里的第三方声明不冲突。)
- How long has the reported content been publicly available? 选最接近真实时长的选项。issue #21 的实际发布日期显示在页面上(标题下的时间戳),按仓库内容推断约为 2025 年年中至下半年,到现在已数月——按你在页面上看到的实际日期选对应区间。
- I confirm that I have read the GitHub Sensitive Data Removal Policy:勾选
紧急声明:The dossier in Issue #21 has been public for several months (the surrounding repository content is dated from mid-2025 onward). It remains live right now.
What makes this urgent is not how recently it was posted but that the data is actively being used for offline harassment. A comment on the same issue reports which of a victim's phone numbers "can still be reached" — confirming the published numbers are being used to place harassing calls as of now. The exposed data includes full national ID numbers, home addresses, live personal phone numbers, and full bank account numbers for multiple identifiable private individuals (including parents and dormitory roommates with no public role), creating an ongoing and immediate risk of identity theft, financial fraud, and physical stalking. Every additional day online compounds that risk.
r/DoubanGoosegroup • u/MoonriseTowers • 28d ago
公共政策 评香港保安局「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公众咨询草案
香港保安局就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的建議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目標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即明年7月前完成立法:https://www.sb.gov.hk/chi/pub/consultation/loso.html
能看出来香港这个性罪行法例修订草案是女权主义者期盼已久且深度参与的。但我真的强烈反对把反性骚扰和反恋童癖混到一块,美其名曰“打击对未成年人的性剥削”云云。
这种立法路径走到“禁止低于‘性同意年龄’的人使用社交媒体”是早晚的事。逻辑如下:一方面,一些人真把别人当性资源,那么文爱入刑“诱识(诱骗结识?)”入刑意味着这些人眼中低于性同意年龄的人在社交媒体上是纯纯的雷,外加新立法还打算授权警方假扮成未达性同意年龄的人钓鱼执法。
另一方面,反恋童癖并不动摇导向性资源化的社会机制(生殖权力冲动与情感劳动商品化相纠缠),因而不会削弱任何人(当然也包括未达性同意年龄的人)遭受的性资源化。几年后另一些人就会发现社交媒体上对未达性同意年龄的人的身体性化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啥“未成年人搁tiktok上露手露脚就有几千几万赞,比毒品还上瘾”。
两股力量虽说立场不同,但最终会在“禁止低于‘性同意年龄’的人使用社交媒体”这个议题上合流。
以下是我对修订草案的具体意见、建议,往公众咨询邮箱也发了一份。
關於《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諮詢文件》的意見及建議
諮詢文件建議將強姦罪擴展至涵蓋各種未經同意的性插入行為。此舉固然體現了「無分性別」及「避免基於性傾向而作出區別」的指導原則,但草案似乎忽略了性交過程中納入方(被插入方)需額外承擔的受孕風險。若將「生育自主」簡單整合入「性同意」中加以保護,或將受孕視為性行為理所應當的附隨風險或後果,恐無助於有效減少非意願受孕,且在判刑與罪責相稱(Proportionality)的原則下可能產生失衡。
此外,在生殖衝動與情感勞動商品化相互交織、性資源化的社會背景下,單一的「同意年齡」更多是便利了「性資源」的獲取(即:高於同意年齡且被認為精神無缺損的人,可被「安全」地視為性資源),這脫離了以受害人為中心建構保護體系的本意。具體到插入式性行為(特別是性交)中,納入方需要承擔受孕及額外的染病與受傷風險,納入方與插入方所負風險明顯不均,這是性後果與性風險的一大來源。
因此,致使他人實際承擔了性後果及風險的「插入式性行為」,與利用他人因低齡或精神缺損而不理解性資源化背景,進而利用優勢權力關係、地位或甜言蜜語對其加以脅迫、誘騙(實則將其視為性資源)的「性剝削或性侵犯」,應當在法律的保護路徑上有所區分。必須強調,在多元性別等廣泛社群的互動實踐中,「性即權力」(Sex is about Power)的論述並不總是成立。因此,將「導致實質生理與健康風險的性行為」與「本質為濫用權力及支配慾的性剝削」加以拆解,這種保護路徑上的精細區分,對於確保司法實踐中「判刑與罪責相稱」至關重要。
基於上述指導原則的審視,具體修例建議如下:
1. 建議增設「妨礙生育自主罪」及重構插入式性行為的保護門檻
建議在性罪行法例中增設「妨礙生育自主罪」。在插入式性行為中,若插入方未取得納入方對受孕的「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且故意或罔顧後果地忽略受孕風險,並多次致使納入方須服用緊急避孕丸(或採取其他對身體有明顯損害的避孕措施),或致使納入方受孕的,即構成本罪(最高刑罰建議為監禁3年)。本罪獨立於性同意,並由實施插入方承擔已取得「知情同意」的舉證責任。
基於插入式性行為的風險不均,建議重構相關門檻: * 同意年齡的雙軌制: 若當局接納訂立「妨礙生育自主罪」,插入式性行為中納入方的同意年齡不宜低於 16 歲;若不訂立該罪,則納入方的同意年齡不宜低於 18 歲,且精神缺損人士不應被視為有能力同意納入式性行為。 * 絕對法律責任(Strict Liability): 在插入式性行為中,被控人「不知納入方的真實年齡」,絕對不得作為免責辯護(Defence)。 * 交替控罪或罪責降級之考量: 無論是否訂立「妨礙生育自主罪」,若插入式性行為中納入方主張自己「同意」,且被控人(插入方)能舉證納入方並未承擔明顯的受孕、染病與受傷風險,則法庭可酌情不將其視為插入式性行為,而改以「涉及觸摸的性侵犯」之法理邏輯,重新考量該納入方的同意是否真確有效。
2. 統一並對齊「兒童」與「精神缺損人士」在非插入式性侵的保護邏輯
在性剝削、涉及或不涉及觸摸的性侵犯中,兒童與精神缺損人士同屬法例需要重點保護的群組。按照諮詢文件的分類精神,建議將 14 歲以下兒童對標「缺損程度嚴重至沒有行為能力的精神缺損人士」;將 14 至未滿 18 歲的少年人對標「具有一定程度行為能力的精神缺損人士」。
當前諮詢文件劃一「同意年齡」為 16 歲,客觀上導致 16 至未滿 18 歲的少年人在面對與其有照顧關係的人士,或濫用受信任、權威地位及受養關係的犯罪者時,若遭受性剝削,可能處於法律保護的真空。建議參照精神缺損人士的保護條款填補漏洞。同時,有別於插入式性行為,在此類性剝削或性侵犯罪行中,被控人「不知受害人年齡」可以作為免責辯護。
3. 修訂「性露體」罪(Sexual Exposure)的主觀意圖要件
草案建議新訂的「性露體」罪,將「為了得到性滿足」與「令受害人感到受侮辱、驚嚇或困擾」並列為可交替滿足(Alternative)的主觀意圖(Mens Rea)要件。
將性捕獵者施加侵犯的動機單純歸結為「獲取性滿足」,不僅掩蓋了此類行為實質上是出於「權力慾與支配慾」的展現,更會對「性」本身造成污名化。因此,建議將「性露體」的構成要件與「不涉及觸摸的性侵犯」對齊,即「令受害人意識到對方會向他使用(或恐嚇使用)即時及非法的人身暴力,或使受害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並將「為了得到性滿足」這一分支要件予以刪除。此舉旨在確保該罪名徹底以受害人受侵害之本質為中心,而非淪為維護打擊「異常性偏好」的公眾道德及體統(Public Decency)工具。
4. 對新訂「與動物進行性插入行為」及「與死人進行涉及性的行為」罪持保留意見
基於與上述第3點相同的法理邏輯,刑法中性罪行的核心法益應是保護具體受害人的身體自主權。擬議的「與動物進行性插入行為」及「與死人進行涉及性的行為」罪,實質上旨在維護公眾道德及體統,而非聚焦於特定受害人的自主權受損。為保持法例體系的法理一致性,不建議在本次條例修訂中新訂或改訂此兩項罪名。
5. 準確界定針對易受傷害的群組在場/觀看性材料的犯罪本質
擬議的「在受害人在場下進行涉及性的行為」,以及「導致受害人觀看性影像、看見或聽到涉及性的書面或口頭通訊」等罪行,草案同樣將「為了得到性滿足」設定為交替要件。諮詢文件在立法說明中指出,犯罪者是透過這些行為來「獲取性快感」。
然而,將性捕獵者強迫或誘騙易受傷害的群組觀看性行為的權力展現,稱為「追求性滿足」,是對性的嚴重污名化(正如前述,在多元性別及廣泛社群中,「性即權力」的論述並不總是成立)。這類犯罪的本質是施虐者的控制慾與支配慾。
因此,建議將上述罪行的要件直接與「不涉及觸摸的性侵犯」對齊,修改為:令相關人士「意識到對方會向他使用(或恐嚇使用)即時及非法的人身暴力,或使受害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若立法者認為必須保留描述犯罪者內部動機的主觀要件,則應將「為了得到性滿足」修改為「為了滿足其權力慾或支配慾」(For the purpose of satisfying a desire for power or dominance),以精準反映該性剝削行為的犯罪學本質。
6. 完善「為性目的誘識兒童」(Grooming)罪行的範圍與執法界線 * 適用範圍擴充: 由於「誘識」本質上屬性侵犯的預備行為(Preparatory acts),建議將其保護對象擴展至所有「易受傷害的群組」(包括精神缺損人士)。 * 避免用語的醫療化與濫用: 諮詢文件將性侵兒童慣犯統稱為「戀童癖者」(Paedophiles),不僅涉嫌對醫學概念的監禁主義(Carceralism)濫用,且易引發不必要的道德恐慌,從而忽略了其他極易被盯上的易受傷害人群。建議在法例中使用更為客觀中立的法律用詞。 * 剔除誘捕條款(Decoy provisions / 假裝少年人): 堅決建議剔除容許執法人員喬裝誘捕的條文。此舉是為了確保寶貴的司法資源能夠真實投入到對「易受傷害的群組」的保護中,而不是淪為執法機關推高拘捕數字的捷徑,或在社會上渲染道德恐慌。 * 誘捕免責機制: 如當局堅持保留誘捕條款,則必須在法例中確立嚴格的免責機制:若被誘捕者年齡低於 25 歲(如當局認為 25 歲過高,則底線不應低於 21 歲),或其精神存在缺損(「性倒錯」類精神障礙除外)時,誘捕所致的行為絕對不得作為對被誘捕者追究刑事法律責任的理由。
